中新經緯11月22日電 北京發改委網站22日消息,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近日聯合發布《關于報送2022年房地產投資計劃的通知》(簡稱通知)。通知指出申報時間為2021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
通知稱,為進一步落實北京城市總體規劃,優化提升城市功能和空間布局,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按照“調結構、優布局、惠民生”的原則,編制北京市2022年房地產投資計劃。
根據通知,2022年房地產投資計劃是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投資規模列入2022年北京市固定資產投資總體規模。2022年房地產投資計劃安排重點是城市副中心、平原新城、新首鋼地區,以及“三城一區”、大興國際機場臨空經濟區等重點區域,人口疏解對接安置房、棚戶區改造安置房、公共租賃住房、集體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項目,共有產權住房項目等重點領域,適度安排“高品質”住宅開發項目,以及市、區政府確定的重點開發項目。
通知要求:(一)進一步加快推進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點區域建設,示范帶動非首都功能疏解。
(二)加快推進“三城一區”“兩區”等重點功能區產業項目開發建設,打造北京經濟發展新高地,不斷加強科技創新配套能力建設。
(三)加大重點新城開發力度,強化多點支撐,提升新城綜合承接能力。
(四)擴大居住用地與住房供應,優化住房供應結構,加快推進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建設,努力實現人民群眾住有所居。
(五)加快實施老城更新、棚戶區改造,提高居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質量。
通知指出,將優先安排續建項目和前期準備工作充分、建設資金落實到位的新開工項目。報送的項目類型包括普通商品住房、共有產權住房、公共租賃住房、集體土地租賃住房、其他保障性住房、城鄉結合部安置房、棚戶區改造、危舊房改造、商業用房、寫字樓等。
通知表示,報送的續建項目要辦理過往年年度投資計劃、目前實際開工建設;報送的新開工項目需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補充協議或取得土地劃撥決定書;已按規定繳納地價款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已落實項目建設資金。對國家宏觀調控和北京市相關規定禁止批準的新開工項目,暫不安排2022年房地產投資計劃。(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