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3日電 *ST盈方公告,12月1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東舜元企管出具的《承諾函》,舜元企管就2項擔保訴訟事項再次作出承諾,具體內容如下:
“就本企業承擔上市公司因原實際控制人陳志成于2016年3月和4月在未經履行上市公司內部審議程序的情況下擅自以上市公司的名義為西藏瀚澧電子科技合伙企業(有限合伙)的借款提供的2項擔保造成上市公司需承擔擔保責任或賠償責任等任何損失之事宜,本企業承諾將向銀行申請開立合計金額不超過9867萬元的不可撤銷之銀行保函,以向上市公司提供清償保障。
截至本承諾出具日,本企業已向銀行提出開立不可撤銷的銀行保函申請。銀行已知悉上述保函開立申請,本企業為上市公司違規擔保案件開立不可撤銷保函的事宜正在辦理中!(中新經緯APP)